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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

信息来源:eoozoo.com   时间: 2014-03-28  浏览次数:710

    昨日,《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初审。条例对放射性污染防治、辐射管理等作出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条例所称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网络,增加财政投入,提高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能力。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辖区环境中的电离辐射状况、放射性污染源实施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在建材辐射管理方面,条例草案规定,花岗岩石材、陶瓷产品,或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尾矿等制造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产品出厂前,应由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放射性核素含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销售时应附检测报告。违规的,有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条例草案规定,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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